推薦單位為公所、各級學校、團體、里長、民眾,請於115年2月3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本市兩區區公所推薦。 推薦單位請將推薦書(如附表1)、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,請於115年2月13日前將孝行事蹟及相關資料函送本府。
推薦單位為公所、各級學校、團體、里長、民眾,請於115年2月3日前備妥相關資料向本市兩區區公所推薦。
推薦單位請將推薦書(如附表1)、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,請於115年2月13日前將孝行事蹟及相關資料函送本府。